(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体检工作参照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体检合格标准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等。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等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考对象。拟招考对象向社会公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公示地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芷江公安局官网”(http:)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试用期为3个月,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按照本局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留用,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
权利义务
(1)上岗统一着与人民警察有明显区别的协警制服。服装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
(2)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3)聘用期间,协警人员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考考试。
(4)协警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5)本次招考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2)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招考协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18年度公开招考公安协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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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公安局协警报名表.xls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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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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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2-09
11-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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