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 辅警招聘考试:fjzpksw 回复“10G”得10G容量的资料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高新区(城南街道)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6名消防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退役军人(消防兵优先),具有如皋户籍,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至28周岁(即:1989年11月-1999年11月之间出生),有B照以上驾驶证且驾龄4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祼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④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市消防中队一楼119指挥中心办公室(解放西路119号)。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如皋市高新区(城南街道)公开招聘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及相关材料(特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市高新区(城南街道)会同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应聘资格条件、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缴报名费100元/人。
(三)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迟到30分钟者视为本人主动放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听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分别是1500米、立定跳远、单杠、100米负重。计分标准参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执行,体能测试总分100分,达6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听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面试总分100分,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
根据面试分由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迟到15分钟者视为本人主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核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本次招聘,体检、政治考核环节实行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 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网页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高新区(城南街道)进行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消防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高新区(城南街道)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消防中队),(市人社局)。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高新区(城南街道)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和聘用的,将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原标题:2017年如皋市高新区(城南街道) 公开招聘消防队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高新区消防报名表.doc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高新区(城南街道)管委会
2017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01
06-28
06-03
06-03
06-01
05-2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