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任职、立功相关证明;
8.社区非在编人员须提供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所在街道(管委会)及社区出具的鉴定、考核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9.截至2017年10月31日,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由各区(县)政法委提供证明材料;
10.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填写《2017年秋季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4)。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考察政审视为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8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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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30
06-22
05-20
12-04
11-25
11-25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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