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用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9类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荣立个人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
5.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6.在乌鲁木齐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7.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职务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加5分;
⒏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加5分;
⒐在社区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自2016年10月以来4个季度考核优秀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笔试成绩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须填写《2017年秋季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报名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属于乌鲁木齐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乌的证明和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证明>);
2.乌鲁木齐户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在乌配偶户口簿等材料;
3.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或配偶)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旅(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材料;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市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市委基层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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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30
06-22
05-20
12-04
11-25
11-25
02-1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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