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采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和政审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招聘,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名及考试
(一)招聘临聘人员名额
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共招聘临聘人员10人,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月25日(周末不休),报名地点: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安分局(西江镇西门牛角)。咨询电话:。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本人户口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综治部门及人口计生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交50元公安尿检材料成本费。
5.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的方式主要采取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等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工作由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安分局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二项任意一项目不达标视该考生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由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公安分局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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