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
1.报名人员均参加政审。
2.政审工作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考试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体能测试(100分)+面试(100分)构成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
1.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1500米跑为必测科目,其它两项任选一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通过“北京石景山信息网”()和“北京石景山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九、体检
1.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3.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5.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石景山信息网”互联网站()和“北京石景山消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每周统一安排休息一天),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两个月(含1个月培训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安排至辖区小型消防站驻勤,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石景山信息网”互联网站()和“北京石景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原标题: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1-2.xls
附件1: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2: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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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10-31
10-22
10-14
09-30
09-0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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