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0日
考试地点:临沧市人民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考察。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保险,含五险每月3200元;出差按正式干警出差差旅费报销;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3、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即在试用期、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能将工作中接触的案件信息通过语言、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散播,对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将由违反保密协议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利用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解除聘用合同。
5、工作时间和纪律:参照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干警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7、公告解释权最终归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联系方式: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部
联系电话:0883-2142620
原标题: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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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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