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审
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招聘名额内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按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由陇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试用期间享受列兵津贴待遇,培训合格者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1)被聘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商业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残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
(2)专职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公休6天(分3次休),所有专职合同制消防员轮流倒休,其余时间参加中队执勤备战、业务训练,接受部队的管理,晚上必须留营住宿。
(3)被聘用人员住宿、服装、伙食由县消防大队统一提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陇县公安消防大队服务大厅(陇县中医院对面)
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五、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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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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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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