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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州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法院辅警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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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14:32:13| 来源:宁远县人民政府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1.试用。新招聘的协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在试用期满考查合格后,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六、待遇

1.福利待遇。工资1306.54元/人/月,另购买养老保险512.05元/人/月、医疗保险247.52元/人/月、工伤保险53.89元/人/月。上述费用全额由财政拨款保障。

2.其他待遇。在合同期内,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协警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原标题:永州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招聘法院辅警的公告

永州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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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lj345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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