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详见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公告。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结果只计“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时间详见入闱体检人员公告,体检合格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相关事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参加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聘用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劳动大厦公示栏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待研究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期每三年续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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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30
06-22
05-20
12-04
11-25
11-25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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