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搏击)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 +《申论》成绩×12% +《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5.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7年9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特警.搏击)职位专业测试
(特警.搏击)职位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9月25-26日,具体事宜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后,报考(特警.搏击)职位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20分,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80分。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男子项目: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附件2)。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特警技能考试测试办法》(附件3)。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并于2017年12月5日前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市公安局、林业局于2017年12月6日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于面试2天前截止,并通知到递补人员本人。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林业局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7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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