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试题由市纪检委、人社局和公安局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体能成绩×50%
总成绩拟于2017年9月4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市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2017年9月5日-9月7日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9月7日至9月13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 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例:新聘用大专学历警务人员工资每月应发工资3951元、五险一金1252.86元、维稳补贴1000元、伙食补贴500元、超时补贴480元,共计7183.86元。扣除社保后,实际发放为4668.75元。一律实行聘用制,实行动态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调整职级工资,考核有一年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监督及要求
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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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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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xls
2、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政审表.xls
3、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报名表.xls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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