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登科派出所四楼)。
3.报名人员登录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巴山人才网(http:// )下载填写《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本公告后续工作将在微博公众号“恩阳110”、微信公众号“恩阳区公安分局”中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4.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有警辅工作经历者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打印好的《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5.报考时需按职位填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视为报名无效。同时需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分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7.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勤务辅警笔试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巴中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规范四项规定》及巴中市公安局“两项纪律、五不要求”、公文写作等;文职辅警笔试内容为《巴中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规范四项规定》、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基本知识、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时间:2017年8月15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由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3.体能测评:
(1)时间: 2017年8月18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按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对象,不计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21日进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布拟录聘人员。
录聘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公布。
六、聘用及待遇
分局对拟录聘人员按报考职位进行统筹分配,如果所报考的职位超员,则实行调剂分配。拟录聘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且服从分配的,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培训及试用期为二个月,聘用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等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待遇标准分岗位确定:专门从事文秘工作的文职辅警月工资标准3500元、勤务辅警月工资标准2000元(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增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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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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