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思想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8月31日止,联系人:阳运彬、刘勇,联系电话:。
2.报名地点:中江县公安局政治处(中江县南华镇金银花北街551号,邮政编码:6181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中江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警察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邮政快件形式于规定时间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中江县公安局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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