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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4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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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13:37:07| 来源:江门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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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管理岗位消防员4人,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8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在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工作),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42人。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20至35岁(驾驶员岗位放宽至40周岁)。

(四)性别:男。

(五)学历:初中以上。

(六)身体条件:身高162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管理岗位消防员需具备一定的队伍管理、组织指挥、灭火救援能力。

(八)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九)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江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政府专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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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xy2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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