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递补、公示、聘用(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2016年06月19日,报名截止06月19日2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2017年额敏县公开招聘城市监察大队协管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交报名处。
3、报名地点:额敏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4、报名联系电话: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7、报名考试费: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进入面试者)。
8、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06月21日在报名地点(额敏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06月2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笔试试卷使用汉语和哈萨克语两种语言命制,考试内容为综合试卷:试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于2016年06月25日在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公示。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按照1:2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职责分工: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员出题、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监考、巡考、判卷人员的抽调和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场布置,准考证制作、发放,监考、巡考人员工作证制作、落实考场等工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06月28日-06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汉语回答问题。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开,不得提前离开。
4、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公布。
5、责任分工: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城建大队负责组织召开面试考务工作安排会,抽调人员出题、做好保密工作,考官和工作人员的抽调和安排;县人社局负责考场布置,考官和工作人员证件制作、落实考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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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30
06-22
05-20
12-04
11-25
11-25
02-11
02-1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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