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丹砂街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巡逻查控力度,保证社会面的管控,稳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第八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暨第六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考聘用一批丹砂街道社会治安综合巡逻大队队员。为使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公开招考聘用第一批社会治安综合巡逻大队队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第一批丹砂街道社会治安综合巡逻大队队员,共18名,临时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不限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日以后、1999年4月1以前出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5以上。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即放宽到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吸毒史和精神病史。
3.熟悉计算机操作,持有B1、A1以上机动车驾照、文艺宣传和文学专业人员优先。
4.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英勇无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体能达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
6.曾被部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级以上机关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的,或在国家、省、市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荣获前三名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
(2)现已为接警员、交通协勤、看守所协勤和我县各乡镇巡防队员、综治消防交通协管员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5)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本人曾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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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30
07-28
07-09
12-03
06-30
06-24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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