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五)考试
包括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分类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体检等招聘相关工作安排将由巡警大队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息通知。
1.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要签署《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评分按附件《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考试项目:特警协管员3000米跑;巡警协管员1000米跑。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县公安局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派谴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正在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特殊岗位的考生成绩加5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罗县公安局政工室;
博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
原标题:博罗县公安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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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
3、《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博罗县公安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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