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① 30岁以下测1500米,30岁以上测800米;(40分)
②100米。(30分)
③俯卧撑。(20分)
④立定跳远。(10分)
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布尔津县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察。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考察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聘用,试用期1个月。
(八)工资待遇
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每月工资4000元(含三金两险),统一配发协警制服,提供伙食、住宿。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关注布尔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布尔津公安”)。
本《简章》由布尔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政工室0906—
监督电话: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906—
原标题:布尔津县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人员简章
布尔津县公安局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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