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人选
(1)优选原则。特别优秀的退伍军人,如在部队当任过班长或获得优秀士兵以上奖项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2)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的1:1(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余人员纳入云龙区协管人员后备库。
(四)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安、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政审。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满后,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逐年签订合同。
2、基础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此外,实行考核奖励制度,按照工作实绩发放每月480元考核奖。
四、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云龙区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区城管局)、( 区人社局)(区监察局)
本办法由云龙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云龙区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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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徐州市云龙区城市管理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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