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下列4类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笔试成绩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
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入闱人员按照《简章》要求的资格条件接受审核。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
1.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任职、立功相关证明;
2.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考察政审视为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经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1年服务合同协议(含试用期),后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工作合同。
三、其他要求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内容,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且列入禁考黑名单。
四、咨询电话
克拉玛依区巡逻防控大队综合室:
原标题:2017年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巡逻协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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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巡逻协警报名表.doc
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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