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试
公安协警进入面试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公安协警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招录人员。
(七)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3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公安协警工资:3041元/月(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六、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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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rar
2017年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rar
2017年青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审表.rar
青河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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