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欢迎广大有志于公安事业的社会青年踊跃报考。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12名。
(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不得报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有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方式:本人携带公告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地点: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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