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报到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通江县公安局审核确认,实行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
①每月工资1800元(含养老、医疗等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按规定定期加薪,并享受县公安局规定的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补贴。
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公安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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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通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通江县公安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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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12
06-04
05-29
05-19
01-1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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