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试题内容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5日前在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4月6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公安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7年4月7日前在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10日前在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17年4月16日上午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公安局网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复原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公安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小组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复原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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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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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5-19
01-1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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