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4年3月7日上午8时40分---12时;下午14时40分—17时30分。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
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3月8日下午,在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三组)领取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四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颜 帅
联系电话:
原标题: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公开考试聘用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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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宁南县人社局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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