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专业测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7年2月下旬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2月下旬 ,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考调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于 2017年2月下旬或3月初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调单位或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考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考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公安局纪委)
原标题: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公开考调特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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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考调特警职位表
2: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公开考调特警报名表
3:反恐防暴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4:2017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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