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并组织面试(其中竞聘计算机应用岗位人员加试计算机基本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加分
笔试面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5—10分:
1、一般复原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2、获得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5分;
3、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的加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4、公安机关因工牺牲民警的子女加5分。
(四)体检和尿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尿检人员范围并组织体检和尿检。
1、外科:无重度腋臭以及其他有传染性皮肤病,无征兵体检要求禁止的纹身或明显疤痕。
2、内科:无肺结核、无肝炎,及其它传染病。
3、五官科:嗅觉、视力、双耳听力正常。
(五)考核和政审
1、体检、尿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2、列入考核和政审对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家庭情况及本人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相关情况。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作出审查决定。
(六)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尿检、考核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执行加分项目后,按得分从高至低,确定前126名为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后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安排到相关工作上岗。
4、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织金县公安局现聘用协勤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织金县公安局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原标题:织金县公安局关于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的通告
织金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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