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体能测试
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以上三项体能测评全部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选方案报中共右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招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聘用期间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右江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统一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报名咨询电话: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政工科
0776―。
监督单位:右江区纪委
原标题:右江区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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