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考生准考证载明。
(一)笔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办公软件使用等内容。笔试评卷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程序。每个岗位按照1:4的比例,由笔试成绩考试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4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笔试要求。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后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二)面试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并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合格者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程序。
2、面试要求。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后才能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面试工作由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岗位一、岗位四、岗位六、岗位七、岗位九、岗位十一应聘者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岗位二、岗位三、岗位五、岗位八、岗位十应聘者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负重跑、双杠杠端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总(支)队机关警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岗位五、岗位六、岗位七、岗位八、岗位九、岗位十、岗位十一应聘者全部测试项目达标为体能测试合格。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现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达标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2、体能测试要求。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后才能参加测试,两者缺一不可。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依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序,并在体能测试达标考生中从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审查。考察组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二)体检
考核合格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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