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盘府办发〔2014〕144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林业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森林公安辅警30人。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拟计划招聘编制外森林公安辅警30名。由于林业执法工作不分节假日、昼夜等应急值守的特殊性,适宜男性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临聘人员(含原县煤焦稽查大队解聘人员)。
2、本县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县户籍、公安院校毕业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4、本县户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招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禁毒、邪教、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微观盘县等县级媒体发布招聘公告5-7天。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盘县林业局二楼森林公安局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其他加分的印证材料原件,需缴纳100元的报名费。填写《盘县林业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森林公安辅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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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30
07-28
07-09
12-03
06-30
06-24
02-1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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