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局机关辅警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乐山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文职辅警9名(男性5名、女性4名),勤务辅警6名(限男性)。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助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3、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文职辅警招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招聘对象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证明)。
5、年龄在18-30周岁( 1986年12月13日-1998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身高在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报考文职辅警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二)禁止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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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6-12
06-04
05-29
05-19
01-1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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