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警法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试信息 > 考试新闻 >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12-09 10:46:57| 来源:公安部

第一百零三条 (国家赔偿)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适用)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法关于人民警察的规定适用于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授予警衔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零五条 (数级定义)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日)

每年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

第一百零七条 (警旗、警徽、警歌)

人民警察警旗、警徽、警歌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一百零八条 (武装警察部队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

第一百零九条 (施行和废止)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同时废止。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责任编辑:mjcb_cs)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1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