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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鞍山市铁东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150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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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6 10:57:43| 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

(五)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实行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体能成绩的权重比例为7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30%,即:

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2、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考试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网站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铁东区监察局)

(九)聘用

1、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由铁东区公安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铁东区确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辅警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含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原标题:鞍山市铁东区公安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公告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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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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