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前往伊吾县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普通话口语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
1、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伊吾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 19:30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综合测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3、测试成绩公布
测试成绩当场进行公布
(三)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伊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县纪检部门参与全程实施监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对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边防警务室协警审查表》并提交县公安局。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人力社会资源和保障局和伊吾县公安局公示栏公示。
三、相关待遇
协警薪酬构成: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工龄等级工资300元,社保补贴948.7元(单位及个人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月工资总额3248.7元;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募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招募的,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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