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住宿和伙食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四)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每周轮休3天,24小时备勤工作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和规定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网上报名QQ1474957679。(报名表、政审表见附件)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 12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北海西南大道东消防指挥中心4楼军需装备科联系方式: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办公室进行政审。
(三)体能考核和体检: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能考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体能考核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体能考核和体检时间初步定为12月26日,具体电话通知)
(四)签约:经体能考核、体检、培训一个月合格后,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支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六、培训:
对拟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军人素质养成、消防业务技能、军事政治教育、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支队负责。第二部分主要包括:防火、灭火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信息处理等内容。对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教员由支队官兵担当,培训时间为30天。
七、分配去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基层消防中队(北海市区、铁山港区),承担以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八、管理使用:
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原标题: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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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队员政审表
2016年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队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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