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年均收入约8万元(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公安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公告
点击下载>>>
1.广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助理招聘报名表.doc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广州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11-27
11-01
10-22
11-27
07-03
07-02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