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和时间: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纳雍县第五中学(原一中)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8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
测试时间:2016年11月28日
测试地点:纳雍县第五中学(原一中)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按招用计划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若遇未位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十、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由考生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招用资格,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政审。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受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
4、参与、组织或群体性上访或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从事法轮功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品行不好,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十一、招用及管理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招用手续。
招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社部门备案。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报酬等方面的原因,协勤经常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现象,今后凡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由县公安局按程序自行补足,送人社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招考咨询电话:0857—
监督电话:0857—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用公安女性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纳雍县公开招用20名公安女性协勤人员的实施方案
纳雍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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