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凤阳县2016年补充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因违反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警务辅助岗位(退伍军人)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报考警务辅助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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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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