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论考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其中单选50题,多选20题,判断20题。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火灾救援知识、计算机Office办公软件知识。
(三)汇总成绩
汇总成绩计算方式:
1、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2、专职队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四)资格初审
由市消防支队负责对拟入围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汇总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根据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政府专职队员按1:2、消防文员按1:3)确定拟入围体检资格人员,末位汇总成绩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以参加考试的实际人员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经核实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入围体检资格,不再进入体检环节。(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由属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五)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消防支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拟入围汇总成绩相同者专职队员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消防文员以理论成绩高者入围。
3、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汇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拟聘用人员汇总成绩并列时,专职队员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消防文员以理论成绩高者入围;体能测试成绩与理论成绩相同时一并入围;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格初审所有材料进入资格复审。
(七)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市公安消防支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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