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一批面试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思考、面试时间各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考试、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第一批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以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为准,不再另行组织。
体能素质测评不达标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七、第一批确定聘用单位
按照生源地优先原则,组织两轮选岗。
第一轮,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有招聘计划的,考生可优先选择本人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招聘计划满额后无法选择或放弃选择的,服从第二轮分配。
第二轮,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招聘计划满额后无法选择以及放弃选择所在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的考生,所在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没有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剩余工作单位。
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九、公示审批
对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对公示聘用后无故放弃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第二批招聘
第一批招聘结束后仍有职位空缺的,组织第二批面向非潍坊生源考生招聘。第二批招聘的报名、体检、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考察政审、公示审批程序与第一批招聘相同,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第二批报名、体检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批招聘结束后如无职位空缺,不再组织第二批招聘。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6年山东省面向公安院校统一招考公务员成绩证明
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信息表
2016年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须知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公安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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