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7日-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交警大队红岛中队(高新区红岛街道岙东路千佛山高新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电话:)。
联系人:杨暖暖
联系电话:、
3.报名所需材料
请有意报考的符合条件的居民持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须带《2016年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交通协勤员和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以备核查(注:户口簿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登记。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0日、11日登陆青岛高新区网站查询,并根据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考试。
(四)考试
1. 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
2. 体能素质测试
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考核,测试不达标的,不予聘用。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
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能力。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体能素质测评、考试和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必须进行毒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
(六)公示及录用
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
五、聘用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公安交通协勤队员,被聘用后与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被聘用人员集中派遣至青岛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从事有关工作,日常管理考核由青岛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负责。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为:3200元/月(包含劳动报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人均300元/月绩效,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发放。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要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将统一在青岛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查看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不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6年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交通协勤员和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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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交通协勤员和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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