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或相邻市(州)本次招录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二)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市公安局、林业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公局发〔2013〕2号)具体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林业局报市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同一职位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具体分配办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林业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并及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须进行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等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 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职位调整、成绩、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 11月 1 日上午8点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上传照片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及时重新上传照片。
3.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考察等各环节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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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及政策咨询电话.zip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林业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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