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试
项目: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文员免体能测试)
时间:2016年10月31日10:00至结束
地点:县民族中学濛江校区
面试
时间:2016年11月1日
地点:县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成绩取三项成绩平均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其他事项
考生须同时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考试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一下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为主。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察单位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严重经济问题或其它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被处分的;
5、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拟聘用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1:1比例由高至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按简章规定程序执行。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工资进行拨付,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配发服装等,食宿免费。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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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信息表.xls
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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