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临时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10米X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笔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1:3的报名比例,将采取笔试的形式按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选出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
在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点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见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考察内容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乱纪行为。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六)录用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贤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高新区交警大队相关规章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招聘的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编外用工人员(交通协警标准)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
1、月基本工资为执行2016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每月4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服装装备等;
6、被聘用人员住宿自理。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高新区交警大队同意。
拟聘用的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由高新区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交通协警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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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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