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造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总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市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清镇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咨询电话:(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清镇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凡是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作为递补和下一年临聘辅警招聘的聘用备用人选,若需递补或下一年有招聘需求的,将在此次备用人选中进行二次开发。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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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镇市招聘临聘辅警职位一览表
2016年清镇市招聘临聘辅警报名表
2016年清镇市招聘临聘辅警考试诚信承诺书
清镇市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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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07-30
07-28
07-09
12-03
06-30
06-24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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