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和体检
由水尾镇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镇城镇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水尾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从事城镇管理执法辅助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时间为一年,聘用人员与水尾镇人民政府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相关待遇
招聘的协管员待遇参照县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等事宜,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www. qdncg .gov.cn),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5—(水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55—(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原标题:2016年水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城镇管理协管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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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尾镇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xls
水尾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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