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考试到低分确定。
(2)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
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表2份、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到库尔勒公路管理局老年活动中心三楼(公路小区内)参加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见面试通知。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等资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主,取面试成绩高的;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外采取面试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1.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需求人数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
1.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者应提供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库尔勒公路管理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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