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标准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4、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公示:2016年9月2日
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复转军人综合成绩加5分;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进入体检人员9月5日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体检表。
4、体检时间:2016年9月6日
5、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并填写《2016年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政审表》。
(六)递补
按总成绩、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按照塔市政办【2015】206号文件执行。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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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岗位表.xlsx
塔城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协警员报名表.xls
塔城市公安局招聘协警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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