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于9月5日前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性别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相关信息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并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性别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抽签方式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性别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政府网公示3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八、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待遇2000元,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1、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2、本公告由黄山区人社局、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区人社局)
(区城管局)
原标题: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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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黄山区人社局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黄山区监察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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